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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服务专业服务 → 专家解读铁路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三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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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铁路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三大亮点
发表日期: 2012/6/21 12:58:45 阅读次数: 1327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自2011年甬温线动车事故发生后,铁路运输安全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并延续至今。6月18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路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稿解决了哪些事关铁路运输安全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为了根据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高速铁路发展对铁路安全提出的新要求,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国务院法制办6月18日公布了《铁路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曾参与铁路法研究、起草的铁道部经济规划院研究员孙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条例是基于2005年版《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一次修改完善,修改的动作非常大,尤其是在条例整体结构上,专门增加了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发布两日以来,也引起了公众广泛的关注。尤其是其中多个条文,均能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找到相对应的背景事件。为此,记者专门搜集、挑选了公众集中关注的3个关键修改点,结合相关背景事件和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请权威专家进行了点评和解读。

  强调不得压缩工期降低质量

  【背景】

  2011年11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高速铁路及其在建项目安全大检查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7·23”甬温线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组织开展了高铁及其在建项目安全大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有的高铁建设项目存在赶进度、抢工期、压缩工期现象;应急管理体系不完善,铁路安全法制不够健全,监管体制不够严密等。

  【相关规定】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铁路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到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制作检查记录留存备查。

  该稿还明确提出:“铁路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工期、降低工程质量。”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三同时”制度。要求铁路建设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专家点评】

  孙林:专门增加了建设质量安全一章,是整个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亮点。这里面就包括要求工期的安排要符合设计的规律,包括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保证铁路建设质量安全方面各自的职责和行为规范,以及提出了“三同时”的制度。

  当然,这只是对建设质量安全这一块的一次强调。因为我们之前的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赶工期、降低质量安全”同样是持反对、禁止态度的。那么为什么还是会存在“赶工期”的现象?这就说明我们要进一步考虑它的可操作性了。赶工期这种现象,法律只能是去强调禁止,但要真正消失,还是得从领导思路下手。

  保障铁路专用设备质量安全

  【背景】

  据国务院去年12月底发布的“7·23”动车事故调查结论,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与通信信号有关,因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

  而据相关媒体报道,2011年7月15日,济南车辆段动车所的探伤工乔兆红在通过探伤器对一辆编号为6209L的高铁列车例行检查时发现,在这辆“中国北车”生产的CRH380BL列车上,超声波探测第11节车厢的车轴时屏幕显示反射波幅度异常,这意味着该处存在内部缺陷。后来的探伤报告显示,这是一处裂纹。

  车轴是连接列车轮对的关键部件,对列车安全关系重大。动力轴如果出现两毫米或超过两毫米的材质缺陷,就达到铁道部的报废标准;如不报废,继续使用可能造成车辆断轴、脱轨颠覆。如果高铁动力车厢的动力轴出问题,列车将会从轨道上飞出去,造成车毁人亡的惨剧。

  2011年8月11日,北车集团公告召回正在京沪高铁运营的54列CRH380BL型动车组。尽管北车集团否认裂痕说,回应称召回的真正原因是为了降低故障率,提高列车正点水平。但高铁产品的召回制度开始进入公众视野。

  【相关规定】

  征求意见稿规定,设计、制造、维修新型铁路机车车辆,应当分别申请取得型号合格证、制造许可证、维修合格证,铁路机车车辆投入使用前,须经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规定生产铁路道岔及其转辙设备、铁路信号控制软件及控制设备、铁路通信设备、铁路牵引供电设备的企业,应当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并经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许可。

  同时,规定对铁路机车车辆的重要零部件、铁路道岔及其转辙设备等直接影响运输安全的铁路专用设备,实行产品认证制度。

  征求意见稿还在总结铁路动车召回实践经验基础上,确立了铁路机车车辆及其他专用设备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规定铁路机车车辆及其他专用设备产品的制造企业自行发现或者通过其他渠道获知已投入使用的相关产品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环节存在缺陷,导致某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产品出现同一性质量问题,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缺陷产品并主动召回。

  【专家点评】

  孙林:铁路的专用设备安全质量,在原先的条例中,是运营安全中的一部分,这次的征求意见稿将其拎出来,专门形成一部分内容,显示了对铁路专用设备质量安全的重视。

  机车车辆是铁路运输最关键的设备之一,机车车辆的质量直接关系着铁路运输安全。征求意见稿在这一部分中确立了包括行政许可制度、产品认证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通过行政管理手段从源头上对车辆产品安全进行控制。

  强化对社会公众安全保护

  【背景】

  火车的速度越来越快,由此带来的火车与行人之间的安全事故也越来越多。

  2011年10月23日18时许,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村新围仔铁路天桥附近路段发生一起惨剧,4名年轻男子在翻越广深铁路时被飞驰的动车撞倒,两名男子当场身亡,另外两人受伤。

  无独有偶,2011年12月28日13时34分,福州至厦门D6305次动车在正常行驶至渔溪-涵江区间时,撞上一人致死。D6305次动车被迫停车18分钟。据了解,死者为男性,30来岁,系擅自攀爬栅栏进入铁路。

  【相关规定】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新建、改建道路与时速120公里以上或者开行旅客列车的铁路相互交叉的,应当设置立体交叉。既有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道路与铁路交叉的平交道口,应当逐步改造为立体交叉。

  该稿还首次明确提出,时速120公里以上铁路应当实行全封闭管理,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封闭栅栏、围墙、安全警示标志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

  【专家点评】

  孙林:铁路运输安全关系到沿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社会公众不仅有对运输安全保护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更负有对铁路运输安全保护的义务。

  全封闭管理主要是根据铁路的特点从技术上进行的规范。因为现在火车速度越来越快,为了保证速度,就必须实现全封闭,不仅如此,在城区的交叉道口还一定要搞立交,因为如果搞平交势必会给群众造成诸多麻烦。

  所以,征求意见稿从人性化角度,要求设计的时候就要考虑到群众的通行方便和公路交通的方便,不能修得群众没法过,天天等着排队。

  当然,铁路沿线的安全,还得靠群众的配合。比如上文中说的两个案例,这就和法律没什么关系,已经设置了栅栏,还要爬进去,这就属于明显地违反、破坏铁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从以上多个方面可以看出,这次征求意见稿的另一个特点,就是规范的内容更加全面,更具体,更有操作性了。但是从草案细节来看,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操作性的修改和完善,便于条例的实施,把安全落到实处。(范传贵)

   

【点击链接】

 国务院法制办关于《铁路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消息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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