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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服务专业服务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就2013年选派工作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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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就2013年选派工作答问
发表日期: 2012/10/31 21:58:46 阅读次数: 1017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2012年10月30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召开了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人就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即,请介绍十七大以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情况。

答: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留学工作,把派遣留学生作为培养高层次人才、服务国家建设的重要途径。《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要创新和完善公派留学机制,提高对留学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五年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坚持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相结合,人才培养和储备相结合,回国服务和为国服务相结合,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相结合,进入科学发展的新时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已经成为我国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和各类紧缺专业人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国家软实力、扩大国际影响力的重要途径,有力地配合了国家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对国家完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构筑人才战略高地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规模方面,年度选派人数从2006年的7,500人增至2012年的16,000人,翻了一倍多;目前正在外学习的人数24,000余人。在选派范围方面,由2007年以前以访问学者为主,逐步扩大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生、本科交流学生和短期研修生等,选派结构日趋合理;选派范围面向国内各行各业,受益面惠及社会各个领域,各级政府、各个单位对人才工作的认识全面提高,不断加大对出国留学工作的支持力度。在留学服务与管理方面,通过广泛调研,财政部批准自2010年9月起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大幅改善了公派留学人员的学习条件;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制定应急机制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按期回国率保持在98%以上。

二、请简要介绍2012年选派工作情况。

2012年是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人才规划纲要》的重要之年。在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选派规模进一步扩大,选派质量进一步提高,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留学效益进一步突显。

截至2012年10月已录取各类留学人员13,412人。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6,289人,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5,124人,其他各类人员(硕士生、短期研修生、本科生等)1,999人。部分项目还在选拔中,按计划全年录取规模将达到16,000余人。目前正在外学习的留学人员24,000余人。

三、请具体介绍2013年的选派计划。

答:2013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18,000人,较2012年增加12.5%。在扩大规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选派管理办法,着重提高选派质量,增强留学效益。

具体项目的选派计划如下: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6,000人。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3,500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继续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在国外就读的自费留学人员也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重点面向“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高校选拔,“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亦可推荐相应专业的博士生申报。

2.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2,500人。申请人的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所承担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申请时须提交外方邀请信。

3.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000人。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从事课题研究或合作交流。申请时须提交外语合格证明和外方正式邀请信。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2,000人。面向“985工程”、“211工程”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选拔本科二年级(含)以上优秀学生赴国外一流高校或机构的优势学科专业学习交流,主要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大学、机构的合作渠道派出。

5.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200人。从原来只面向艺术团体和部分艺术类专业院校,扩大至面向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高校、设有艺术类专业的综合性大学、师范院校和文化部直属艺术团体或综合机构,选拔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及优秀中青年艺术工作者。同时,增加选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6.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1,500人。

7.行业部门合作项目500人。

8.国外合作项目(含互换奖学金项目)950人。

9.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1,050人。

10.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00人(新增)。

四、与2012年相比,明年选派工作有哪些主要变化?

答:明年选派工作的变化主要在以下方面:

1.选派规模有所扩大,从2012年的16,000人增加至2013年的18,000人。

2.着眼于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增设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规模3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3.选派办法进一步完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联合培养博士生将要求各校进行校内专家评审、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要求申请时须提交外方邀请信。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扩大实施范围。

4.部分项目申请受理时间有所调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拔由每年两次调整为一次,申请受理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4月5日。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学校申报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15日,学生网上报名时间由每年两次调整为一次,为2013年4月10日-20日。

5.进一步实现申报工作的电子化。除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仍按规定提交纸质材料外,其他项目的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交电子申请材料,纸质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具体要求详见各项目指南。

五、如何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答:申请人须按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规定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向各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受理机构/单位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并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

《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有关出国留学项目的详细情况计划于2012年11月15日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凡符合选拔简章及相应项目要求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六、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须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

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服务期为两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经批准可从事1-2年的博士后研究。

 

 

 

消息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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