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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性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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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发表日期: 2013/4/16 9:04:28 阅读次数: 772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3年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1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4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2013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0次会议通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0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


       第二条规定增加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

 

 

消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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