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服务】
┝ 专业服务
【综合性典型案例】
┝ 综合性典型案例
【专题论坛】
┝ 专题论坛
【综合性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地方法律法规】
┝ 地方法律法规
【国家大政方针】
┝ 大政方针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0月29日新闻发布会
 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答记者问:加快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公安部负责同志就《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长期病休人员套改工资和确定退休(退职)费计发比例“工作年限”如何计算问题的通知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全文)
 河北省历年交通事故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附:各地标准)
 王律师提供法律调查服务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综合性典型案例综合性典型案例 → 奥列格等外籍船员申请扣押“密斯姆”轮案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奥列格等外籍船员申请扣押“密斯姆”轮案
发表日期: 2015/3/1 9:16:40 阅读次数: 987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一)基本案情

  “密斯姆”(Maxima)轮是密斯姆航运公司所有的散货轮,注册地在荷属安德列斯威廉斯塔德港。2012年6月,该轮在我国沿海海域航行途中不慎与他轮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他轮严重受损,同时因碰撞发生溢油事故,对附近海域造成污染。事故发生后,“密斯姆”轮被送往崇明码头维修。自此,奥列格等11名在船的乌克兰籍船员工资一直未予发放,之后6名船员自掏腰包先行回国,其余5名船员仍滞留在船,负责看守船舶。2013年7月,“密斯姆”轮在船的5名乌克兰船员因船东长期拖欠其工资于2013年7月17日向上海海事法院提出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保全申请,并就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对船东密斯姆航运公司提起诉讼。其他船员随后也提起诉讼。

  (二)裁判结果

  上海海事法院收到申请后,于当日即作出扣船裁定。考虑到外籍船员盼望早日回家的急切心情,法院协调落实船员上淡水、物料、生活保障用品的供应后,积极与船员劳务公司、船东代理以及外籍船员律师联系,委托国内船员劳务公司派员看管船舶,使外籍船员得以回国。

  开庭审理后,上海海事法院迅速作出判决,支持了船员们的全部诉请。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奥格列等于2014年1月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海事法院依法启动船舶拍卖程序。最终“密斯姆”轮以人民币3990万元被德国一家航运公司竞得,船员的劳务报酬在拍卖款中依法获得优先清偿。

  (三)典型意义

  在该系列案件处理过程中,上海海事法院以船员为本,数次登轮召开现场会议、关心船员生活及船舶安全,把牢船舶检验、评估、安全监管等各个环节,确保船检及评估报告客观反映船舶实际情况和价值,克服航运市场低迷等不利因素的影响,顺利推进司法拍卖程序。在拍卖成功后,从船舶拍卖价款中优先拨出人民币154.30万元作为11名乌克兰籍船员的劳动报酬。上海海事法院依照我国法律,遵循国际惯例,依法行使司法权,平等保护国内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外籍船员感受到中国司法的温暖。受到乌克兰驻上海领事馆的肯定和感谢,树立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良好形象。

 

 

 

 

信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上一篇:舟山市海利远洋渔业有限公司申请“雪曼斯”轮案
下一篇:上海海事法院扣押拍卖“富通09”轮案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