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服务】
┝ 专业服务
【综合性典型案例】
┝ 综合性典型案例
【专题论坛】
┝ 专题论坛
【综合性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地方法律法规】
┝ 地方法律法规
【国家大政方针】
┝ 大政方针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0月29日新闻发布会
 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答记者问:加快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公安部负责同志就《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长期病休人员套改工资和确定退休(退职)费计发比例“工作年限”如何计算问题的通知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全文)
 河北省历年交通事故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附:各地标准)
 王律师提供法律调查服务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综合性典型案例综合性典型案例 → 夫妻离婚,孩子名下的房产怎么分割?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夫妻离婚,孩子名下的房产怎么分割?
发表日期: 2017/12/15 9:05:40 阅读次数: 1137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现在有很多父母购房时会将房产直接登记在孩子名下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情感破裂离婚时有权分割孩子名下的房产吗?



李先生和妻子结婚多年,有一个12岁的儿子。两人因情感破裂准备离婚,想把之前购买的房子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这套住房登记在他们儿子的名下,他们不知道如何是好,便在“央视社会与法”的后台进行咨询。

 

律师给出的回复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父母离婚时无权分割孩子名下的房产,且不能将孩子的房产变更到自己的名下。

 

父母离婚时无权分割孩子名下房产

 

根据有关房屋产权管理的规定,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也就是说,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是该未成年人,且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父母离婚时无权处分该房产。



不能将孩子名下房产变更到父母名下

 

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在不损害孩子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代为管理,但不能随意处置。

 

《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既然房子已是孩子的财产,父母作为监护人只能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才可以处置房产。如果父母想把房子变更在自己名下,等于是要把房子回赠给自己。这是在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因而是不可以的。



温馨提示: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则获权和孩子一起居住在孩子名下的房屋里,但是另一方不得请求分割,更不能以放弃房子产权为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消息来源:央视


上一篇:搭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下一篇:房地产合作开发中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之判定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