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维护法制统一,市政府决定废止以下两件政府规章:
一、邯郸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3年2月11日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2月19日市政府令第98号公布)。
二、邯郸市知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办法(2016年7月7日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7月15日市政府令第156号公布)。
消息来源:政府法制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