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服务】
┝ 专业服务
【综合性典型案例】
┝ 综合性典型案例
【专题论坛】
┝ 专题论坛
【综合性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地方法律法规】
┝ 地方法律法规
【国家大政方针】
┝ 大政方针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0月29日新闻发布会
 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答记者问:加快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公安部负责同志就《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长期病休人员套改工资和确定退休(退职)费计发比例“工作年限”如何计算问题的通知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全文)
 河北省历年交通事故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附:各地标准)
 王律师提供法律调查服务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专题论坛专题论坛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 审议结果的报告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 审议结果的报告
发表日期: 2018/10/29 8:50:00 阅读次数: 979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审议代表议案21件,共涉及13项立法,其中,13件要求制定法律9项,8件要求修改法律4项。

    代表提出议案,是履行代表职责,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方式。我委本着对代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一是及时建议将议案提出的有关立法项目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二是转请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等单位就议案办理提出意见。三是结合我委立法、监督等工作,对议案提出的有关项目开展调研。四是积极邀请提出议案的有关代表参加专题调研等,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2018年9月20日,我委召开第3次全体会议对代表议案逐件进行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4件议案提出的1项立法,拟于年内提请常委会审议

    1.关于制定社区矫正法的议案4件。目前,司法部已将社区矫正法草案报送国务院,拟于年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11件议案提出的7项立法,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关于制定法律援助法的议案1件

    3.关于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法的议案1件

    4.关于制定看守所法的议案1件

    5.关于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议案2件

    6.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议案3件

    7.关于修改律师法的议案2件。

    8.关于修改人民警察法的议案1件。

    制定法律援助法,确定由我委牵头起草,我委将抓紧起草工作,按期完成起草任务。公共法律服务中的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已经制定相应法律,议案提出的有关法律援助的内容,我委将在起草法律援助法时一并研究。其他5项立法,确定由我委负责联系,我委将提前介入起草工作,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和立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工作,在起草中认真研究代表所提建议,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6件议案提出的5项立法,建议条件成熟时再研究制定法律

  9.关于制定司法鉴定法的议案2件

  10.关于制定警务辅助人员法的议案1件

  11.关于制定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法的议案1件

  12.关于制定多元化纠纷解决促进法的议案1件

  13.关于制定矛盾纠纷化解法的议案1件。

    上述立法,有的正处在改革试点中,有的在其他相关立法中已经作出原则规定并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建议继续积累实践经验,待条件成熟时再研究制定法律。

    以上报告,请审议。

 

 

消息来源:中国人大网


上一篇:关于《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 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下一篇:关于专利等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