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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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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
作者:王树恒律师 发表日期: 2017/8/28 16:38:04 阅读次数: 937 |
时 间:2017年8月28日10:00地 点: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厅出席嘉宾: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杜万华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贺小荣主 持 人: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 林文学发布内容: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并回答记者提问
直播地址

发布会现场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杜万华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贺小荣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 林文学

媒体记者
相关链接:
消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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