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组发〔2018〕3号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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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深化“多元调解+速裁”机制 打造立体式解纷工作体系 【案例2】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创新法治路径 筑牢社会治理防火墙 【案例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平台联动 精准调处 让“枫桥经验”开出“红桥之花” 【案例4】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行“一乡一庭”建设 构建基层治理网络体系 【案例5】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进阶“1+2+N”模式 助力社会矛盾多元化解 【案例6】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托社区法官打造前哨式解纷模式 【案例7】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创新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 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矛盾纠纷解决体系 【案例8】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法庭:传承创新“枫桥经验” 筑牢基层治理“桥头堡” 【案例9】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弘扬“小岗精神” 打造“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样本 【案例10】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创新惠民生 共治共建再升级 【案例11】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三治结合”搭桥梁 “寻乌经验”闯新路 【案例12】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打造“一体两翼”平台 激发多元解纷质效 【案例13】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推行“双网联动”新模式 发挥“格格力量”新功能 【案例14】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夯实多元联动新机制 提升解纷服务新水平 【案例15】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满足“一带一路”新需求 探索商事解纷新路径 【案例16】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独立建制 多向互动 七步法则 构建矛盾纠纷综合调处的“荣昌模式” 【案例17】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化诉源治理 多元聚力解纷 【案例18】贵州省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多元配套保障 创新民族特色解纷模式 【案例19】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突出“内外多元” 构建“立体对接”纠纷解决体系 【案例20】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将自治与法治相融合 创新司法为民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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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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