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发挥资产管理业务促进资本形成、深化直接融资、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我会拟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进行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www.csr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关于修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关于修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jigoubu@csrc.gov.cn 。 4.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邮编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2日。 中国证监会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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