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针对儿童实施诈骗 获刑罚金退赔钱款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针对儿童实施诈骗 获刑罚金退赔钱款
发表日期: 2024/4/14 13:23:47 阅读次数: 132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孩子使用父母的手机上网,竟成了诈骗者的信息来源。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针对10岁左右孩子的电信诈骗案,依法判处郭某等4名被告人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相应钱款。

据了解,这起电信诈骗案中的被告人平均年龄刚满18岁,他们通过注册社交网站账号,关注小孩感兴趣的动漫、游戏、玩具等内容,并在直播、视频和帖子中通过用户留言、评论等行为从海量用户中判断年龄层、筛选合适目标,随后利用小孩好哄骗、懂网络操作的特点实施诈骗。

2022年6月,郭某等4人利用网络冒充警察,用网上下载的假民警照片作为头像,以涉及案件为由恐吓孩子,并将孩子拉进群聊中要求其用父母的账户转账或者发红包的方式配合调查骗取钱款,随后再以“警察”的身份提醒小孩将所有聊天和转账记录删除。在3天的时间里成功诈骗3名小孩,涉案金额1.5万余元。

房山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等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通过电信网络诈骗多人财物,数额较大,被告人金某明知郭某等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而为此提供帮助,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当前未成年人接触网络的机会越来越多,但由于心智不成熟和社会阅历少,他们对网络安全意识和不良信息识别判断能力不足,容易成为不法分子利用的对象。因此,社会各界应引导未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持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电信诈骗等知识开展宣传教育,以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课堂,对诈骗手段、网络危害等进行讲解,以此增强未成年人防范意识。




消息来源:法制日报


上一篇:一张假图骗走多名老板“退款”
下一篇:国家安全部公布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典型案件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