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为何长期在案?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为何长期在案?
发表日期: 2024/11/27 10:09:33 阅读次数: 70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贵州息烽:数据赋能做实涉案未成年人矫治

正义网讯(记者丁艳红 通讯员李海洁)“该法律监督模型既可以发现监督线索,启动监督撤案程序,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还能对涉案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进行分级干预。”近日,贵州省息烽县检察院检察官向记者介绍该院研用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终止侦查融合履职监督模型时说。

今年1月,该院受理了韦某、樊某顺、彭某豪涉嫌诈骗罪一案。经审查,2023年9月底至10月11日,童某超通过某软件联系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上线人员,对方告诉他“每拨打一个小时电话可获得300余元报酬”。童某超便找韦某、樊某顺、彭某豪3人一起“赚钱”,韦某3人用一部手机通过聊天软件与诈骗分子连接,另一部手机登录远程控制软件用于拨打被害人电话,帮助诈骗分子掩盖真实号码归属地,从而帮助上家实施诈骗犯罪活动。

检察官在翻阅卷宗时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时就已经了解到涉案人员童某超只有15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但并没有对其终止侦查,仍然对其进行传唤并开展讯问,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形是否是个例?涉罪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是否存在漏洞?该院经综合研判,认为有必要建立数字检察监督模型,筛查相关问题线索。

经与公安机关沟通,该院从贵州公安智慧警务综合应用平台获取案件名称、案事件编号、受理时间、案件类别、立案日期、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筛查出涉及16周岁以下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线索,再从筛查出的案件线索中剔除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等重罪及已撤案数据,发现10条犯罪嫌疑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线索。经核查,其中2条线索涉及的案件中,全案犯罪嫌疑人均未达刑事责任年龄,8条线索涉及的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

“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后,仍将其作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亦未作出撤案或者终止侦查决定。同时,通过线下核查还发现,对部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作案人,没有给予行政处罚并及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导致其不良行为越来越严重,不利于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办案检察官介绍说。

今年3月,针对全案犯罪嫌疑人均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情况,该院向公安机关制发《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经核查后撤销了案件。针对部分犯罪嫌疑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案件,该院于今年4月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涉案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及时作出终止侦查决定,确保其因就学、工作需要等查询时不再被列为犯罪嫌疑人,对于符合行政处罚、送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等条件的,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开展相应工作。公安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涉及的未成年人给予行政处罚、予以训诫或送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监督、管束。

随后,该模型在贵阳市6家基层检察院进一步得到应用,先后发现线索16条,监督撤案13件14人,纠正违法1件1人,制发检察建议2件,公安机关对11人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

今年10月,该模型上架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推广应用。

(文中涉案人员为化名)


消息来源:检察日报

上一篇:盼了十多年,345户业主终于“领证”了!
下一篇:司法部发布第四批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