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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地铁偷拍未成年女孩,博主嚣张回应“删不删看心情”!警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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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偷拍未成年女孩,博主嚣张回应“删不删看心情”!警方通报
发表日期: 2025/4/20 17:03:23 阅读次数: 61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据上海广播电视台《新闻坊》报道,近日,上海陆先生16岁的女儿上周放学回家时,和朋友一起乘坐地铁时被偷拍视频,并被发布在某社交网站上。 根据陆先生展示的视频,在地铁轿厢内,一位身穿高中校服的女孩露出侧脸,与身旁的男同学说笑,看似没什么不妥的画面,加上视频简介的文字,就彻底变了味 该视频被点赞300多次,评论区44条评论,更是令人不适,陆先生的女儿直言,自己在学校成为了焦点人物。而作为父亲的陆先生既生气于这条短视频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又担心对女儿的身心健康与成长有一定的影响。 陆先生随即找到博主,希望他能下架视频。对方却置之不理,只是删除了冒犯的文案。  陆先生注意到,除了自己女儿外,该博主发布了多条类似视频。视频画面中大多是正在乘坐公共交通的女孩子,她们或穿着短裙或睡觉,而搭配的文字大多是“风景真好看”“这个妹妹好看吗”等令人不适的文字。 沟通无效后,陆先生又联合了亲友投诉平台,申请将其封号。 次日,陆先生发现,女儿的视频下架了,但其他被偷拍者的视频依旧存在,该帐号也依旧运作。 博主回应,删不删看心情。 据报道,这名博主从3月17日开始一共发布了327条视频,其中偷拍陌生女性的视频多达43条,一个月内涨了2000多名粉丝。 在该账号的直播中,博主肆意将画面长时间对准路人,对乘客进行“近景特写”,博主还时不时做出点评,评论区粉丝互动踊跃。 涉事博主本人在接受采访时,直言自己就是为了引流,“我这叫擦边蹭流量,正经拍视频没人看,带个妹妹就会流量高点” 而且涉事博主认为,由于自己拍摄是在公共空间,画幅也没有全部落在路人身上,因此不能算偷拍,更谈不上隐私侵犯,涉事博主还嚣张表示,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人,来找自己删视频 其中也不乏一些未成年人。 不过删不删则看自己心情。

目前经曝光后,该账户已被设为私密账号。 上海警方 博主薛某被行拘,4月18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分局微博@轨交幺幺零发布警情通报:

网民“一只公交迷”在公共场所拍摄穿着短裙的女性视频,配以诱导他人违法犯罪的文字在网上发布。轨交警方主动出击将其抓获。 经查,薛某(男,24岁)为寻求刺激、博取流量,在今年4月期间乘坐地铁时多次实施上述违法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薛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上海警方正告: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通过低俗炒作败坏社会风气、诱导他人违法犯罪的行为,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请广大网民文明上网,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律师 未经过允许的拍摄和传播就可能构成侵权。

对此,普陀区政协委员、律师杨邹华表示,个人在任何场所都享有肖像权,只要未经过允许的拍摄和传播,就可能构成侵权,更别谈偷拍还涉及未成年人。 此外,他指出,平台的投诉机制也存在问题,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没有经得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不得制作肖像的。涉及到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更要受到法律保护,要取得不仅是未成年人的同意,还有其监护人的同意。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叶岚则指出,“公共场所”不是偷拍行为的“挡箭牌”,即使没有涉及到隐私部位的拍摄,也可能对被拍摄者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尤其是对女性跟拍、评头论足以博流量的行为,平台也有义务从发布源头就加以限制。 

你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

 


消息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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