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两个相邻车位被墙体隔开,导致车门无法正常打开,能否解除合同?判了!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两个相邻车位被墙体隔开,导致车门无法正常打开,能否解除合同?判了!
发表日期: 2026/4/18 9:22:45 阅读次数: 228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购买两个相邻车位本为方便使用,

验收时却发现,

车位被消防隔离墙一分为二,

车门无法正常打开、人员难以上下,

车位基本功能严重受损,

购房者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近日,

湘潭中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基本案情

2021年6月,黄某和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就湘潭县某小区地下两个相邻车位,分别签订两份《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黄某购买地下两个车位,车位使用权价格为5万元/个,签订合同时黄某一次性付款;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3月31日前交付车位;若车位交付时配套设施不能满足正常停车需要等因素导致车位不能正常使用,黄某同意按签约时当期优惠予以调换,不得据此向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索赔或追究其他法律责任。双方均签字盖章确认。同日,黄某向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两车位的购置款共计10万元。

2024年初,房屋及车位建设完成,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通知黄某验收交付。黄某实地查看后发现,所购两个车位与展示的销售规划图严重不符,车位之间被一道隔断墙分隔,导致车辆正常停放后,两侧车门无法正常打开,人员无法正常上下车,物品装卸严重受限,车位无法满足“停放小型汽车并正常使用”的基本功能。

因该隔断墙为消防墙体,依法不能拆除,且没有其他合适车位可供更换,黄某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交付的车位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黄某的合同目的能否实现。

根据国家规范标准,微型车和小型车与墙、护栏及其他构筑物之间横向净距不得小于0.6米,纵向净距不得小于0.5米。承办法官罗亮组织双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对车位尺寸、车辆停放后与隔离墙间距等进行现场测量。结果显示,黄某车辆正常停放时,与墙体横向净距仅0.3米,纵向净距为0.4米,不符合设计规范,严重影响正常使用。

地下车位买卖中,车位位置、面积、相邻状况等均是买受人缔约的重要考量因素。同一业主购买相邻车位,通常期待更宽松的使用空间,相邻车位有无隔离墙,对停车、上下车等使用体验影响显著。期房车位交易中,买受人无法实地查看,只能根据开发商提供的规划图纸作出判断,开发商负有提供真实、准确车位信息的义务。

本案中,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规划图纸直观显示案涉相邻车位之间无隔离墙,亦未注明将来会设置墙体。尽管两份《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相对独立,未明确约定车位间不得设置隔离墙,但规划图纸展示的内容对黄某购买决定产生重大影响,故该图纸应认定构成要约,属于合同组成部分。开发商实际交付的车位间设有不可拆除的消防隔离墙,与规划图纸不符,已构成违约。

该违约行为导致黄某购买相邻车位的使用期待落空,且消防墙体无法整改拆除,合同目已无法实现。据此,法院判决:解除黄某与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两份《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返还黄某车位购置款10万元,黄某向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返还案涉车位。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本案系期房小区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核心在于开发商交付车位与销售规划图纸不符是否构成违约。

在期房车位交易中,买受人无法实地查验标的物,其缔约决策高度依赖于开发商提供的规划图纸、宣传材料等。开发商作为规划、建设和销售主体,掌握完整信息,负有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影响车位使用功能的墙体、管线、消防设施等重要信息,应当主动充分告知。

本案中,黄某选购相邻两个车位,旨在获得相对宽松的使用空间,是否设置隔离墙直接影响使用功能。开发商提供的规划图纸显示无隔离墙且未作特别提示,该图纸内容应视为合同组成部分。实际交付的车位之间设有不可拆除的消防隔离墙,致使车位基本使用功能严重受损,构成根本违约,黄某主张解除合同于法有据。

法官提醒,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恪守诚信经营原则,确保规划图纸、宣传资料与实际交付一致,全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购房者在购买期房车位时,应仔细核对规划图纸与合同条款,尽量将车位位置、结构、配套设施等重要信息以书面形式明确,并留存宣传资料、沟通记录等证据,防范纠纷风险。车位交易应功能实现为核心,即使合同未逐一列明细节,若开发商提供的图纸、宣传资料构成要约,且影响购房者交易决策,也应认定为合同内容,开发商未按约定交付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消息来源:中国长安网


上一篇:独身女子去世留下600万元遗产,该如何处置?法院判了
下一篇:祖孙二人因医疗事故赔偿款对簿公堂,法院:各继承50%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