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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利用AI伪造水果变质图片申请“仅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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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AI伪造水果变质图片申请“仅退款”
发表日期: 2026/8/19 10:45:56 阅读次数: 133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梁心慈 作

  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陶琛 通讯员 李洁 彭志华)榴莲完好,图片中却“烂”了;车厘子新鲜,“证据”中却发霉了。利用AI修图,只需几秒,新鲜水果就能被“变”成腐烂变质的“索赔证据”。近日,湖南省衡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AI伪造图片、恶意骗取“仅退款”的案件。

  2025年10月至2026年1月期间,谭某某频繁在某宝、某音等电商平台下单购买榴莲、车厘子等高价水果。收到货物后,谭某某利用AI修图软件伪造水果变质、发霉的虚假图片,并将这些伪造的图片作为“证据”提交给平台客服,谎称收到的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申请“仅退款不退货”。平台基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同意了谭某某的退款申请。谭某某在成功获得退款后,将实际完好无损的榴莲、车厘子通过网络渠道对外销售变现。经查明,谭某某在短短四个月内累计下单100余笔,非法取得60个9至10斤重的金枕榴莲和5箱5斤重的5J车厘子,经衡山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水果总价值为16070元。衡山县人民检察院以谭某某犯诈骗罪为由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所购生鲜货品完好无损的情况下,仍借助AI技术伪造商品瑕疵,虚构售后事由骗取平台全额退款。其客观上实施了批量下单、技术造假、虚假售后、转卖套现的连贯诈骗行为,涉案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同时,谭某某曾两次因诈骗罪、盗窃罪被判刑,具有前科劣迹,依法应当予以从重处罚。鉴于谭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了涉案赃款,法院依法对其予以从宽处理。

  综合被告人谭某某的犯罪事实、作案情节、前科劣迹及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一审宣判后,谭某某认罪服判,未提出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仅退款”机制的设立初衷,本是为了降低维权成本,让消费者在遭遇货不对板或严重质量问题时能快速获得救济,但这绝非无条件的“免费午餐”,更不应成为恶意“薅羊毛”的漏洞。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利用AI软件生成或篡改图片实施诈骗的新型犯罪逐渐增多,这类“AI造假”以假乱真、迷惑性强,不仅直接损害中小商家的合法财产权益,大幅增加其经营与维权成本,更肆意透支了电商售后规则的善意。

  在此,法官特别提醒,利用AI软件伪造商品瑕疵、篡改交易凭证等行为,本质上属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实践中部分消费者存在认知误区,认为“仅退款”金额不大、平台和商家不会较真,甚至认为这只属于民事纠纷或违约行为。这种认识是完全错误的。当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AI伪造证据、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财物,且累计数额达到法定标准时,就不再是简单的消费维权或合同纠纷,而是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

  平台与商家应提升防范能力。电商平台应不断完善风控机制,升级AI图片真伪识别等技术手段,加强对异常售后订单的筛查与预警;商家在日常经营中,应注重留存发货、验货及沟通凭证,对可疑的售后索赔坚决核验实物,必要时可借助第三方AI鉴真工具或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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