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五部门今起专项清理收费公路 重点整治三方面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五部门今起专项清理收费公路 重点整治三方面
发表日期: 2011/6/20 8:14:35 阅读次数: 908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在京召开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从今天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 

  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进行 

  此次清理整顿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进行,分别是公路的超期收费,通行费标准过高以及不合理的收费。实际上,类似的清理整顿已经进行过多次,但收效并不明显。最近的一次应该是两年前推出的燃油税,作为配套是逐步取消二级公路收费,但从目前的执行情况来看,并不理想。一些被取消的收费公路死灰复燃,改换门庭之后又重新开始了收费。 

  通知要求,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通知还要求降低偏高的通行费收费标准。对通行费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社会反映集中的收费公路,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经营性公路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政府还贷公路按期还贷并满足养护管理资金需求的原则降低通行费收费标准。同时,将政府还贷公路改为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经营管理的,要立即纠正,实现属性归位。擅自在公路上设卡实施检查或收费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对各地出台的有关收费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全面解决现行法规制度中明显不适应实际需要、前后规定不一致或不衔接、文件过期等问题,确保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相关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或废除工作,同时提出修改完善相关行政法规的建议。 

  中国去年物流总费用占GDP18% 致商品价格畸高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约18%左右,比发达国家高出一倍,过高的物流成本导致我们的不少商品价格畸高。 

  路桥收费暴利超过房地产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戴定一说,2010年,中国货物运输总量75%是由公路承担的,过路过桥费占到了运输成本的20%到30%。根据中国物流信息中心提供的数据,以物流费用率(物流费用与物流物品价值之间的比值)来说,2010年,我国物流费用率是9.9%,日本只有4.8%。 

  《证券日报》曾评比过2009年三大暴利行业,路桥收费业荣登榜首,金融保险业位居次席,房地产业只能敬陪末座。 

  收费公路不应成印钞机 

  有专家称,很多地方政府对公路收费有利益的需求和驱动,很多地方把收费公路当作地方政府的印钞机,或者是没有烟筒的工厂,甚至在一些二三线以下的县城地级市的收费公路是除了土地之外的最高收入来源。有一些省份有专门的收费公路招商引资意见,可以把收费公路作为招商引资的一个重要的项目,然后用各种手段让收费期限不断延长。 

  期待全国收费公路的面貌有一个明显的改观 

  公路归根到底是公共资源,否则,“公路”就成了“私路”。收费公路的根本性质是“公”,不能让收费站成为国家经济血液运行中的“血栓”,损害全民的公共利益。此次行动,交通部管公路交通,国家发改委管价格,财政部管资金,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管究责,五部门齐抓共管,少信赖“自查自纠”,多一些责任追究,我们有理由相信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能够取得实效。期待明年的此时,全国收费公路的面貌将有一个明显的改观。   

 

 

消息来源:人民网


上一篇:乳品新国标细菌数大增遭疑 被指全球最差标准
下一篇:《中国药典》制定启动 向濒危野生动植物使用说“不”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