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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北京成立协调小组严打两类金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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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成立协调小组严打两类金融违法行为
发表日期: 2007/12/4 23:00:02 阅读次数: 2111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北京成立协调小组严打两类金融违法行为

作者: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4

  本报讯 (记者郭爱娣)针对在北京地区发生的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本市已成立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工作协调小组,严厉打击上述两种金融违法行为,常务副市长吉林任组长。

  通知称,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在北京地区时有发生,形式多样、手段隐蔽、欺骗性强、涉及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危害首都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被蒙蔽的投资者多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等低收入阶层,经济损失承受能力及心理承受力脆弱,极易引发群体事件。

  非法集资表现形式主要有引用产权式返租、电子政务、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等新概念;以提供种苗、商品销售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支付回报等。非法

证券经营活动的表现形式主要有: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等虚假信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群众钱财等。

  为打击上述行为,本市成立市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常务副市长吉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等。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涉及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由市公安局、北京银监局等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涉及处置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工作,由市公安局、北京证监局等单位提出初步意见;市金融办负责本市有关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的协调和信息汇总等工作。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将加强监测预警,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监管和信息报送,建立起反应灵敏、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防范预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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