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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最高检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案件实行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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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案件实行集中管理
发表日期: 2011/11/2 7:42:02 阅读次数: 825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经中央编制办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对高检院机关案件流程、案件质量和案件统计信息等进行集中管理,并承担对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的指导职责。这是记者今天从高检院获悉的。  

  高检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案件管理办公室成立会议上指出,高检院党组和曹建明检察长对案件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寄予厚望。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案件实行集中管理,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提高检察机关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的战略举措,事关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事关检察制度的长远发展,事关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实施。 

  胡泽君表示,案件集中管理是一项崭新的、创造性的工作,要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注重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基层是最有活力、最有创造性的,有的检察机关已经在积极探索案件集中管理工作,高检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提炼各地好的经验做法,不断促使案件管理工作更加符合检察工作实际和司法工作规律。 

  胡泽君指出,案件管理是一项综合性业务,具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特点,涉及各个业务部门。案件管理办公室与各业务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案件管理与案件办理的关系,纵向管理与横向管理的关系,监督与配合、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提高检察机关管理科学化水平。 

  胡泽君要求,从事案件管理工作的同志要尽快进入角色,以对党和国家的事业、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大力推进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

 

 

消息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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