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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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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闭幕
发表日期: 2012/1/1 20:37:34 阅读次数: 918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今年3月5日召开 通过了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 

  胡锦涛签署主席令公布有关法律和任免决定 吴邦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3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决定免去李斌的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王侠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2号、53号主席令分别予以公布。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会议经表决,决定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决定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定于2012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批准了上述协定和条约。 

  会议经表决,任命吴恒为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陆浩为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华华为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高强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廖晓军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阚珂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建初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在表决通过各项议案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修改刑事诉讼法是本届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个重点。我们在认真梳理代表议案、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从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方面对刑事诉讼制度作了重要补充和完善。这次会议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决定将草案提请明年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请法律委员会根据各方面意见再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请有关方面组织全国人大代表集中阅读讨论修正案草案,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做好必要准备。 

  吴邦国说,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针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增强了相关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一是明确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全面负责,并进一步强化了监管部门的责任。二是简化职业病诊断和劳动仲裁程序,重点解决职业病诊断难的问题。三是加大对职业病患者的救治救助力度,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患者,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医疗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吴邦国说,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到目前为止,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566件代表议案,以及代表提出的8043件建议,已经全部办理完毕。我们要认真总结这些年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努力使办理过程成为提高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水平的过程,成为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过程。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消息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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