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铁路法院6月底前移交地方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铁路法院6月底前移交地方
发表日期: 2012/2/27 8:23:14 阅读次数: 1141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最高人民法院于23日下发通知,要求尽快完成铁路运输法院改革,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铁路运输法院向地方的移交。

  1月12日,太原铁路检察机关改制,人、财、物由铁路系统移交地方,实现属地化管理。但是太原铁路法院系统并没有同步改制。

  知情人士分析认为,铁路运输法院没有同步移交地方,与铁路法院还没有统一明确的法庭建设标准有关,尤其是对于不在省会城市的基层院,法院与铁道部之间并没有统一意见。记者当时了解到,最高法将要下发文件,解决上述问题。

  记者前日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3日向各有关省级高级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尽快完成铁路运输法院改革。据了解,该通知明确了铁路运输法院人、财、物的移交标准,对办公用房及法庭建设、信息化建设、车辆配置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要求各省尽快签署移交协议,完成移交工作。

  此前,铁道部已经表示,对铁路检法两院的经费保障将持续到今年6月底。

 

 

消息来源:南方日报


上一篇:人民日报:“月嫂限薪令”暴露有关部门思维简单
下一篇: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