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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快递服务》国标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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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国标正式实施
发表日期: 2012/5/2 9:47:32 阅读次数: 684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5月1日,我国首个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快递服务》正式实施。虽然这是一个推荐性国标,并不具备强制性,但由于会成为快递企业分级的重要参考,《快递服务》仍然受到了快递企业和消费者的广泛关注。

  发现内件破损可以维权

  有媒体报道,《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规定收件人应先验视内件再签字。这实际是对国标的误读。

  国标在快件签收方面的规定是:快递企业收派员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如果快件外包装完好,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如果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快递企业收派员应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快递服务组织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客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快递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与寄件人(商家)签订合同,明确快递企业与寄件人(商家)在快件投递时验收环节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验收服务;寄件人(商家)应当将验收的具体程序等要求以适当的方式告知收件人,快递企业在投递时也可予以提示;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国家相关部门对快件验收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即若无特殊约定,收件人应先查看快件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果外包装完好无损,就应先签收再查看内件。

  但有消费者担忧:如果签收后发现内件破损或被调包怎么办?专家介绍,此时可向快递公司维权,大型快递公司一般都具备一定的追溯能力。如果对快递公司处理结果不满,也可以在国家邮政局官方网站上申诉或走司法程序维权。专家提醒消费者,快件面单“内件品名”一栏一定要详细填写,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而影响维权。

  快递员不得擅自委托代收

  北京的刘女士曾遇到过快递员未经她允许就找人帮她代收快件的情况。《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实施后,这类不规范的操作有望减少。

  标准规定,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时,经收件人或寄件人允许,可由其他人代为签收。代收时,收派员应核实代收人身份,并告知代收人代收责任。

  《快递服务》规定,投递两次仍找不到接收人的快件,企业可能将为再次投递收取费用。按照国标规定,快递企业应对快件提供至少两次的免费投递,如果投递两次还未能投交的快件,收件人仍需要快递企业投递的,快递企业可收取额外费用,但应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

  而对因寄件人或收件人信息缺失而导致的无着快件,标准规定,能从拆出的物品中寻找收件人或寄件人信息的,应继续尝试投递或退回。

  此外,对于能够变卖的物品,应交当地有关部门收购,价款上缴国库。对于不能变卖的,存款单、存折、支票,应寄交当地人民银行处理,其他实名登记的有价证券,应寄往发行证券的机构处理;金银饰品,应由邮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收购后,由邮政管理部门上缴国库;本国货币,应由邮政管理部门上缴国库,外国货币,应兑换成人民币后由邮政管理部门上缴国库;户口迁移证、护照和其他各种证书,应送发证机关处理。

  快递收件应当场验视内件

  《快递服务》规定,用户交寄信件,必要时快递企业可要求用户开拆,但不应检查信件内容;用户交寄信件以外的快件,快递企业应当场验视内件,用户如果拒绝验视,快递企业可不予收寄。经过验视,快递企业收派员仍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用户应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否则也不予收寄。

  验视内件是目前普遍采用的快件安全保障手段。国际快递企业也会对路边交寄的快件和新客户交寄的快件重点进行验视。几家较大的国内外快递企业还会在快件分拨中心用X光机对快件进行第二次安全检查。

  此外,《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还首次对国际快递服务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国际出境快件,验视时还应检查物品类快件所需的单证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可拒收快件。同时,快递企业应明确告知寄件人国际快递业务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包括国际航空燃油附加费、物品类快件所需的报关费用等。

 

 

相关链接:《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中快件验收的有关规定 

 

 

消息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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