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警方提醒:警惕民间借贷可能引发的集资诈骗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警方提醒:警惕民间借贷可能引发的集资诈骗
发表日期: 2012/12/3 11:51:14 阅读次数: 780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针对当前民间借贷活跃的情况,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日前发布预警信息,以高息为诱饵进行的民间非法集资活动呈现高发态势,公众应警惕。

漳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案发情况看,该类案件呈现四大特点:

案值巨大,涉及面广。在当前银行存款利率低、股市低迷等背景下,民间集聚的大量资金缺乏多样化投资渠道,不法分子打着“高收益”旗号,很容易吸收巨额的民间闲置资金。漳州长泰县公安机关近日破获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高达8000多万元,涉及人员多达166人,人均近50万元。

潜伏期长,后果严重。由于此类案件的特殊性,公安机关对信息的掌握比较被动,主动发现及有关部门移送的不多,而一旦群众到公安机关报案,往往集资行为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甚至资金链已经断裂,资金已被转移。

缺乏证据,维权困难。民间集资者一般都是向亲戚、朋友、老乡等熟人进行非法集资,集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口头约定,有的写借条,有的以现金偿付利息,有的将利息加入现金另立借条进行“利滚利”。一旦案发,有些受害者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造成公安机关取证难和群众无法提供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集资者在案发后,一般都已将集资款项挥霍一空,造成受害群众经济损失无法挽回。

滋生犯罪,影响稳定。受害群众为了保证所投资金能收回,不受损失并获取自己所希望获得的利益,在催讨过程中极易发生打架斗殴、绑架、非法拘禁等恶性刑事犯罪案件。

漳州公安机关提醒,公众在从事借款或其他商业投资过程中,一定要保留相关凭证,以便在遭受经济损失后,能够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补救。不要轻信他人,不要贪图小利,避免上当受骗,防止因涉嫌犯罪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消息来源:新华网


上一篇:安徽一典当公司借典当之名行借贷之实 高额费用未获法院支
下一篇:公安部:交通违法记录拟与个人信用挂钩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