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通知中还指出,各地应落实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等。
相关链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消息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