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DII)业务平稳健康发展,完善QDII制度规则,我会拟对《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配套规则进行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3年3月14日至4月13日,联系方式如下:
传真:010-88061446
电子邮箱:fundsupervision@cs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
邮编:100033
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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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附件2:《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草案起草说明.doc附件3: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事项的规定(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