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北京市消协向商务部提建议函:"最低消费"应禁止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北京市消协向商务部提建议函:"最低消费"应禁止
发表日期: 2013/4/15 8:14:59 阅读次数: 2375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北京市消协12日正式向商务部提出建议,出台在即的《餐饮业管理办法》应对餐厅设置所谓“最低消费”的做法做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以防止其在日常经营中变身为差异化服务收费项目。

据悉,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再次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就餐厅设置包间“最低消费”问题,对北京市50家餐厅进行的调查显示,仍有13家餐厅设置包间“最低消费”,占被调查总量的26%。

据介绍,即将出台的《餐饮业管理办法》将对包间费和最低消费作出更明确的规定。北京市消协明确提出,所谓“最低消费”与“包间费”不属于同一性质的收费。包间设置最低消费不属于差异化服务收费,不应当成为所谓差异化服务收费的借口。如果“二者应只收其一”,其结果将会使违背大多数消费者意愿的“最低消费”合法化,有悖于“清理和规范餐饮行业不合理收费”的初衷。最低消费涉嫌经营者单方面设置不合理“霸王条款”,不应将其归属为“差异化服务收费项目”而掩盖其强制消费且推升过度消费的真面目,应当彻底取消。

 

 

消息来源:人民日报


上一篇:国土资源部召开2013年第一次土地矿产案件督办发布会
下一篇:证监会拟选择黄金、白银期货开展连续交易试点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