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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中国法律发展报告2012—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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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发展报告2012—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化》发布
发表日期: 2013/5/5 23:45:51 阅读次数: 739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5月4日,《中国法律发展报告2012—中国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化》发布暨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三十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活动。

  在发布会上,该书主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景文教授做了主题报告。他介绍,该报告将我国法律工作者分为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分别论述各法律工作者的历史沿革、有关法律规定、组织机构、人员及其构成、执业纪律监督、职能和经费收入。

  报告受到与会嘉宾的一致好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点评到,此次报告充分利用数据和图表、从历史到现状、白描式、全景式地描绘出中国法律工作者的面貌,通过这种描绘,宣传了中国法律工作者职业化建设的巨大成就,反应了职业化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加强中国法律工作者职业化建设提供了详实的参考依据。

会议现场。

  

  法官数量(人)

10万人口法官数量(人)

一审结案量(件)

每名法官年均结案量(件)

1979

  59000

  6.10

  518842

  8.8

2011

  195000

  14.50

  7534955

  38.6

增长率(倍)

  2.31

  1.38

  13.52

  3.39

年均增长率

  7.2%

  4.3%

  42.3%

  10.6%

  表一

  

 检察官数量(人)

10万人口检察官数量(人)

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案件量(件)

提起公诉案件量(件)

  1988

  112379

  10.20

  422108

  262896

  2011

  151092

  11.21

  923510

  824052

 增长率(倍)

  0.34

  0.10

  1.19

  2.13

 年均增长率

  1.5%

  0.4%

  5.2%

  9.2%

  表二

中国法律发展报告2012发布 专家:法官检察官应有别于公务员

  ,在《中国法律发展报告2012:中国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化》发布会暨学术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戴玉忠教授提出,我国在司法专业人员准入方面,应该给予法律工作者更多机会,另外在制度上,需要进一步体现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化特色,要区别于国家行政人员。

  法官检察官数量增长远远小于案件增长

  报告显示,1979--2011年,我国法官数量由5.9万人增长到19.5万人,增长了2.31倍,每10万人口法官数量由6.10人增长到14.50人,增长了1.38倍,每名法官年均一审结案由8.8件增长至38.6件,增长了13.52倍,远远超过法官增长率。(见表一)

  根据该报告,1988—2011年,我国检察官数量由11.2万人增长到15.1万人,增长了34%,每10万人口检察官数量由10.20人增长到11.21人,只增长了10%。同期检察院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案件量却增加了1.19倍,提起公诉的案件数量增加了2.13倍,检察官数量的增长远远小于承担的工作量的增长。(见表二)

  据报告中对案件增长率与法官检察官增长率的对比,凸显了我国司法专业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戴玉忠教授在研讨会上指出,初任法官、检察官必须要经过司法考试,这项制度为初任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化起到重要作用。但是这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司法考试是国家考试,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就具备司法专业人员的任职资格,但是目前法学专业毕业生要进检法两院,还要通过公务员考试,这既是对资源的浪费,也是对司法考试的不重视。鉴于司法专业人员数量不足这一现状,国家在准入机制方面应该给予更多介入的机会。

  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化特色需进一步体现

  除了在司法专业人员准入机制上的问题,戴玉忠还认为,我国在法律和制度上,需要进一步体现法律工作者尤其是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化特色,要区别于国家行政人员。

  我国在管理法律工作者的观念上,仍然将法官和检察官作为公务员来管理,戴玉忠说,组织起草公务员法的专家和部门,他们的观念是,凡事占用国家行政编制、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提供工资和福利保障的人,都是公务员,于是将法官、检察官也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范畴。公务员和公职人员是两个概念,我国应在制度上给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化、专业化提供更多稳定性保障。

  《中国法律发展报告》:

  2007年,中国人民大学朱景文教授带领的研究团队推出了《中国法律发展报告——数据库和指标体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引起了海内外的广泛关注和好评。2010年,中国人民大学决定将“中国法律发展报告”纳入中国人民大学发展研究报告报告系列,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四大报告之一。中国法律发展报告受到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重点标志性项目的资助。自2010年以来,该系列报告先后推出了《中国法律发展报告2010:中国立法60年》、《中国法律发展报告2011:走向多元化的法律实施》、《中国法律发展报告2012:中国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化》。

 

 

 

消息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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