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首例台湾被害人财产返还司法互助案件成功办结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首例台湾被害人财产返还司法互助案件成功办结
发表日期: 2013/6/13 21:19:56 阅读次数: 539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记者13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在《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框架下,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与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联络,顺利完成了一起被害人财产返还司法互助案件,成功向17名台湾居民被害人返还财产共计人民币237万余元(约合新台币1153万余元)。

  据了解,这是2009年两岸签署司法互助协议以来,两岸按照协议确定的罪赃移交司法互助途径完成的首例被害人财产返还案件。

  该案系一起两岸合作共同打击的电信诈骗犯罪案。经杭州中院一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本案共17名被告人,其中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魏仲伯和曾宇辰等13人系台湾居民。2008年下半年,魏仲伯伙同魏金田(另案处理)预谋后在浙江省杭州市设立诈骗窝点,搭建起电信诈骗网络平台,并在台湾及大陆各地先后招募曾宇辰等多人组成诈骗犯罪集团,从2008年11月至2010年5月,采用冒充台湾户政事务所、台湾警察署、台湾地方法院检察署工作人员,拨打台湾民众电话,谎称被害人涉及洗钱、诈骗等案件,要求被害人提供银行账户及家庭成员情况,将自己银行账户内资金交由地检署保管、审核等手段,先后对数十人实施诈骗,诈骗既遂共计人民币2372万元。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各被告人采用电信方式诈骗多人,且被害人大部分是老年人,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严惩。遂依法判处涉案17名被告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同时判令将涉及犯罪所得的赃款及扣押物品赃物拍卖所得的价款全部返还相关被害人,还责令被告人以各自参与额为限向被害人退赔其余诈骗所得。

  案件所涉17名被害人均系台湾居民,最大年龄为87岁,最小年龄62岁。案件侦破过程中,大陆有关公安机关及时冻结、扣押了被告人银行存款及汽车、电脑等实物,台湾有关检察机关也协助提供了涉案有关人员的信息。案件审理过程中,涉案赃款赃物均被随案移送至人民法院,赃款(1462275.72元人民币)和经依法拍卖的赃物价款(908500元人民币)共计人民币2370775.72元,杭州中院确定依受害金额比例返还被害人。目前,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浙江高院及杭州中院和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及台湾10个地方法院检察署在两岸司法互助协议框架下的通力协作,杭州中院已将应返还给17名台湾居民被害人的财产全部汇往各被害人在台湾有关银行开设的账户。

  据统计,自2009年6月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生效至今年一季度,人民法院办理的涉台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已超过2.5万件。

 

 

 

 

消息来源:新华网


上一篇:国家邮政局严打炒卖快递单号 炒单网站仍活跃
下一篇:内蒙古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建立“风险拨备制度”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