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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关于《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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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发表日期: 2013/9/22 21:31:56 阅读次数: 587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为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章质量,现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3年10月22日前,通过四种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邮编10005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并在信封上注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立法程序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010-63098758。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uxy@sda.gov.cn

 

点击查看附件:《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消息来源:国务院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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