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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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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闭会
发表日期: 2010/10/29 9:39:32 阅读次数: 1163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表决通过社会保险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修改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 胡锦涛分别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决定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吴邦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8日下午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社会保险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修改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35号、第36号、第37号、第38号主席令,公布了这四部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胡锦涛的提名,会议决定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闭幕会。常委会组成人员158人出席,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在实有2980人。 

  会议经表决,任命刘冬冬为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喻林祥为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甘道明为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本次会议时间紧、议程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各项预定任务,会议开得很成功。 

  吴邦国说,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吴邦国说,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对代表法的部分规定作了补充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细化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方式,强化了代表履职的保障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保障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有利于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吴邦国指出,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了村委会选举和罢免程序,健全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强化了民主评议等方面的规定,对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将发挥重要作用。 

  吴邦国说,会议通过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涉外民事关系主要涉及的民事主体、婚姻家庭、继承、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等法律适用问题分章作了具体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消息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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