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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公安部发布“十一”长假自驾车交通安全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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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布“十一”长假自驾车交通安全预警
发表日期: 2013/9/28 21:27:21 阅读次数: 595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十一”长假历来是群众旅游出行的高峰时期,且今年继续实施节假日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政策。为此,公安部交管局27日发布安全预警,“十一”长假自驾车出行预计超往年。

  记者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据统计,今年前8个月,全国小型汽车新增1100多万辆,全国合计现有小型汽车9400万辆,预计“十一”期间自驾车出行群体将明显高于往年。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近5年“十一”长假事故情况看,造成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上升,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较平常日多发。从长假事故特点看,一是假期首尾两日潮汐式交通流导致事故多发,占节日期间事故总量的近四成。二是六成左右的事故是由私用车肇事导致,其中,小型客车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占节日期间总数的32%,且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此外,超速、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也是节日期间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为确保节日期间出行平安,公安部交管局提示广大驾驶人和节日出行群众,“十一”长假驾车出行,应提前规划出行时间和线路,尽量避开首尾高峰;出行前要全面检查车辆的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安全技术性能,携带警告标志牌等工具以备急需;驾车旅游期间,要文明行车,不开斗气车,切莫强超强会,要确保充分休息,切莫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行经农村道路、山区公路应当谨慎驾驶,雨天、夜间驾车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道路情况,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切莫超速、逆行、违法占道行驶。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可通过电话、短信、微博等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节日期间正常交通秩序,平平安安度过假期。

 

 

消息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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