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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透视反贪新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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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透视反贪新态势
发表日期: 2013/10/22 21:42:22 阅读次数: 510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查办大案·打击行贿·畅通举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透视反贪新态势

  新华网北京10月22日电(记者陈菲、杨维汉、王思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2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08年以来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在5年多时间里,近20万人涉贪腐被查,省部级高官达32人,挽回经济损失377亿元……报告不仅揭示了近年来我国贪污贿赂犯罪的情况,更向公众展示了当前我国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反贪新态势。

  查办大案:32名省部级以上高官涉贪腐被查

  报告显示:2008年1月至今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781人,提起公诉167514人。其中,立案侦查厅局级1029人、省部级以上32人。依据报告数据测算,我国每天近百人涉嫌贪腐被查。今年前8个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同比又有所增长。

  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从今年上半年查处案件情况来看,贪污贿赂犯罪呈现一些新规律、新特点:犯罪形势仍然严峻,贿赂犯罪尤为突出,涉案金额不断增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增多,尤其是一些高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社会影响恶劣;共同作案现象增多,窝案串案高发;作案方式隐蔽,查处难度大。

  面对严峻形势,检察机关保持了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等案件。

  今年9月薄熙来因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7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等多名高官因涉嫌受贿犯罪,也先后被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徐汉明认为,检察机关查处了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案件,打击对象职务高、权力大,无论是谁只要触碰到法律都一查到底,真正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体现了当前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打击行贿:5年查处行贿犯罪同比上升60.4%

  今年9月,58岁的原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书苗(现名丁羽心)因涉嫌行贿、非法经营受审。在法庭上检察机关指控其曾先后两次以花钱办事的方式给予刘志军钱款共计4900万元,先后38次给予官员范增玉财物4000余万元。

  这些行径背后,凸显了行贿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抛出的巨额物质诱惑和对受贿人的百般拉拢,也最终使得受贿人为其提供了种种便利和保护。

  不打击行贿,就不可能遏制受贿,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减少贿赂犯罪。报告显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故意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嫌疑人23246人。2008年至2012年查处行贿犯罪人数比前5年上升60.4%。

  “新一届党中央进一步加大了惩治腐败的力度。在这个大背景下,打击行贿的力度也要有所加强。只有行贿受贿一起打,才能切实有效解决贪污腐败问题。”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指出。

  然而,打击行贿犯罪并非易事。“行贿查处难度大,而且公众还会有这样的心理,认为有些行贿是被逼无奈的,不送钱办不成事。因此打击行贿不能只靠法律规定,还要形成社会舆论压力,转变固有观念。”周汉华说。

  周汉华建议,对于行贿犯罪标准的制定,既要有利于打击犯罪行为,又要考虑实际国情,要根据社会危害性、当事人主观恶意程度综合认定,严格把握法律界限。

  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了《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推进反贪办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也提出,要对行贿与受贿犯罪统筹查处,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查处力度。克服和纠正重视查处受贿犯罪,对行贿犯罪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的做法和倾向,做到同等重视、同步查处、严格执法。

  畅通举报:近三分之一案件源于群众举报

  随着党和国家反腐败力度的加大,公众举报贪污贿赂犯罪的热情也一度高涨。刘铁男、“表哥”杨达才、“房叔”蔡彬、重庆涉不雅视频官员雷政富等,先后因网络举报而被查处。

  报告显示,检察机关2008年1月至今年8月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群众举报48671件,占32.1%。而在今年前8个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2万多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来源于群众举报的有7000余件。

  对于举报尤其是当前影响力较大的网络举报,周汉华说:“宪法赋予了公民监督权,在网络信息时代,这个权利的行使更加便利,产生了一些现实影响。有关单位在网站上也开通了举报渠道,鼓励公众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监督。”

  报告指出,2008年以来检察机关加强举报中心建设,开通全国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最高人民检察院和1161个地方检察院建立网上举报平台,构建了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

  “检察机关及时核查处理新闻媒体及网络舆情反映的腐败问题,引导网络举报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及时答复。在举报线索流转的各个环节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坚决惩治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行为。”曹建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时指出。

  据了解,对于群众举报线索,检察机关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集体评估、定期清理等制度,目的就是防止有案不办、压案不查。曹建明还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实名答复、举报人保护、举报奖励等工作制度,强化举报线索管理和监督,加强网络举报和涉腐网络舆情研判处置,及时公正有效处理群众举报。

  “从长远发展看,随着各项制度的健全,未来通过网络举报的情况应该会逐渐减少,从他国的发展经验看也是如此。”周汉华说。


相关链接: 曹建明作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消息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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