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下午,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与北京市律协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发布2013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 这十大事例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传谣行动,罗昌平微博举报刘铁男,“两高”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法发布《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国家版权局处罚“百度”、“快播”案,甘肃省张家川县中学生杨某发帖被拘留案,《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事件,薄熙来案庭审的微博直播,李某某强奸案的报道与信息披露事件,“农夫山泉”和“京华时报”互诉名誉侵权案。 发布会后,来自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20余人对上述事例进行研讨。此次评选由北京市律协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律协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北京中视瑞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协办。
消息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