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新版“死亡证”今年启用 死亡信息三部门共享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新版“死亡证”今年启用 死亡信息三部门共享
发表日期: 2014/1/24 10:10:25 阅读次数: 499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记者23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自1月1日起,各地医疗卫生机构开始使用全国统一制定的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卫生计生、公安、民政部门将建立人口死亡信息共享机制。

  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是研究人口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变化规律和进行人口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制订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评价居民健康水平、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原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1992年联合印发的《关于使用〈出生医学证明书〉、〈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部分内容已难以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例如,尚未建立国家人口死亡信息库;对在家死亡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签发与报告要求较粗,存在死亡漏报现象;部门间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等有待完善。

  为加强部门协作,规范工作流程,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管理水平,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和民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进一步规范死亡医学证明签发及使用工作流程,要求卫生计生部门建立正常死亡人口信息库,医疗卫生机构在签发证书15日内网络报告死亡信息。卫生计生、公安、民政部门建立人口死亡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信息校核工作,加强统计分析,确保数据质量。

  据了解,纸质“死亡证”的印制工作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从3月1日起,各地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签发旧版“死亡证”。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




消息来源:新华网


上一篇:九部门联合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下一篇:聚焦2013十大检察新闻:强化监督护正义 透过新闻看检察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