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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干预家庭暴力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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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干预家庭暴力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表日期: 2014/2/28 10:16:02 阅读次数: 790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目前我国反家暴的专门法律尚未出台,但涉及家庭暴力司法审判实践中,需要相关规范性文件对案件裁判尺度进行统一。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薛淑兰在2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出台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对于如何定义家暴、家暴行为的分类以及如何定罪量刑等作出具体规定。该司法解释目前已拟订草稿,有望于今年上半年出台。

    【现状】

    24.7%家庭存在家暴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大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据最高法院的统计,涉及家暴的故意杀人案件,占到全部故意杀人案件的近10%。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近年来,人民群众要求司法干预家庭暴力的呼声非常强烈。很多全国人大代表都向立法机关提交了关于制定反家暴法的议案。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司法权,使施暴人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使被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保护,既是当前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关切,也是时代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要求。

    司法实践照顾受害人

    孙军工说,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根据家庭暴力隐蔽性的特点和规律,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原告提供证据证明受侵害事实及伤害后果并指认系被告所为的,举证责任转移至被告。被告虽否认但不能提供反证的,法院可以推定被告为加害人,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存在。

    因家暴离婚时,受害人需要治疗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财产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响的,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适当照顾。在家务劳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方面付出较多的当事人,在财产分割时可以适当予以照顾或补偿。

    在子女的抚养权方面,未成年子女原则上应由受害人直接抚养。但受害人自身没有基本的生活来源保障,或者患有不适合直接抚养子女的疾病的除外,以充分体现“儿童最佳利益”原则。

    【展望】

    上半年有望出台司法解释

    薛淑兰表示,最高法院将出台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目前已拟订草稿,有望于今年上半年出台。司法解释主要涉及家庭暴力的概念如何界定、家庭暴力行为的分类以及如何定罪量刑。例如,长期受到家暴侵害导致罪犯不得不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予以抵抗,最后导致犯罪的“以暴制暴”行为,各地法院从轻处罚幅度不同,最高法院将在司法解释性文件中对此加以规范和统一。

    孙军工表示,最高法院今后将出台办理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规范性文件,同时将及时发布涉家庭暴力指导性案例,通过案例推广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

    【分析】

    如何界定家庭暴力?

    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孙佑海表示,他们结合国际经验对家暴进行了定义。家暴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主要是夫妻之间,一方通过暴力或者胁迫、侮辱、经济控制等手段实施侵害另一方身体、性、精神方面的人身权利,以达到控制另一方行为的目的。

    但孙佑海强调,“夫妻为琐事争吵,也可能动点手,目的并不是要控制你,家暴要跟这个区分开来。”



相关链接:

 司法干预家庭暴力典型案例

关于人民法院司法干预家庭暴力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干预家庭暴力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消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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