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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通过 个人不得随意处置死亡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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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通过 个人不得随意处置死亡宠物
发表日期: 2014/5/26 8:37:10 阅读次数: 611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从10月1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处置死亡的宠物,遛狗的主人都要给宠物狗佩戴狂犬病免疫标识,这是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宠物死后多数主人自行填埋 

  “上个月球球去了,我把它埋在山上了,挖了个很深的坑。它平时喜欢的玩具也一起埋了。”家住石景山区的郑阿姨提起宠物狗球球,眼圈儿都红了。  

  现在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对宠物都是百般疼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因此,在面对宠物离世时,宠物主人非常犯难,不知道该如何给宠物找一个好的“归宿”。  

  其实,宠物的“后事”不仅是主人的心病,也关乎周围居民的健康与安全。记者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了解到,北京市每年需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及其产品近4万吨。  

  采访中记者发现,除了自行填埋外,还有些人直接把宠物尸体丢到城郊的公路边,或者干脆丢进垃圾箱里。石景山区的一位环卫工人告诉记者,打扫垃圾时经常会在草丛或垃圾箱里看到小动物的尸体。此外,近一两年,在北京的远郊区县还出现了各种宠物墓地,比如昌平、大兴等地。这些墓地位置偏僻、占地面积不大、环境荒芜,但宠物安葬生意越来越多。不过北京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说,宠物殡葬业尚处于管理空白的阶段,大部分宠物墓地并无营业执照。  

  政府扶持宠物医院收集冷冻死亡宠物  

  “病死的小动物尸体处理不当,肯定会对居民的健康构成威胁”,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北京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副主任医师余晓辉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随意丢进垃圾桶里的宠物尸体可能通过老鼠、苍蝇等将疾病传染给人类。  

  该如何处理宠物尸体?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李小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依据《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对于动物饲养活动中死亡的动物,动物诊疗、教学科研活动中死亡的动物和产生的病理组织,染疫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经检验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动物和动物产品,以及其他可能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的动物和动物产品,都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处置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公共设施是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为方便宠物的主人送宠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条例实施后,北京市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将扶持宠物医院冷冻设备,用于收集死亡的宠物,然后再集中收集后进行无害化处理。各区、县政府应当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建设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  

  未佩戴狂犬病免疫标识的犬只不得在户外活动  

  “犬只饲养者携带犬只在户外活动,应当为犬只佩戴狂犬病免疫标识。否则,就不得在户外活动。”李小娟说,这条规定是条例中的一个亮点,意味着北京对犬只实行狂犬病强制免疫。  

  从10月1日起,犬只饲养者应当到所在区、县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狂犬病免疫点对犬只进行免疫接种,并支付免疫费用。犬只接受狂犬病强制免疫接种的,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标识。  

  记者从北京市农业局获悉,自2005年以来,北京市狂犬病死亡病例呈波段上升趋势。2009年至2013年狂犬病死亡病例分别为3例、9例、5例、13例和7例。据统计,北京市目前登记犬只约100万只,未登记犬只100万只以上,但登记犬的狂犬疫苗免疫接种率仅有80%左右,狂犬病防治仍是工作之重。 




消息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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