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食药监总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不得少于2年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食药监总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不得少于2年
发表日期: 2014/9/24 7:55:52 阅读次数: 597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国新办今日就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加大事中事后监管举措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行政执法机关做出的食品药品处罚决定或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必须予以公开,并且公开的期限不少于2年。

  毛振宾表示,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特别是“全国商打办”规定,行政处罚的信息必须6月1号来公开,食药监总局2014年8月专门出台了食品药品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实施细则,细则将进一步促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对规范执法程序,正视违法行为,加强自我约束和引导社会监督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他介绍,细则中规定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意义,公开的原则,管辖的权限,主动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审查要求,以及已申请应该公开的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协调、考核和监督机制。其中比较重要的案件处罚信息公开的原则是适用一般程序,依法查办的食品药品信用处罚案件信息要进行公开。公开的范围并不局限于假冒伪劣和侵权的案件,对其他类型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同样适用信息公开。

  “当然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以及一些行政机关内部管理的信息、过程信息可以不予公开。对不予公开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必须经过审查,其他凡是符合公开范围的案件信息都要对社会公开。”毛振宾说,细则中出台了案件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违反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由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地方政府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据介绍,目前甘肃、上海、重庆一些省市局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在网上已经能够看到。毛振宾强调,凡是必须主动公开范围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要求自行政执法机关做出处罚决定或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必须予以公开,并且公开的期限不少于2年,以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信息来源:中新网


上一篇:不满退票时被收取20%的退票费 律师状告财政部
下一篇: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意见印发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