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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双起"是警察维权的制度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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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双起"是警察维权的制度性机制
发表日期: 2010/11/21 9:35:12 阅读次数: 1224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不敢大胆使用法律武器,不敢使用武器警械,骂不还嘴,打不还手,滋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嚣张气焰,侵害了民警的合法权益和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最近,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发出了掷地有声的“双起”论点,其核心思想就是要通过法制途径来维护警察的正当权益,推进法律制度与权益保障机制建设,用法律来让公权、警察和媒体、记者等,以一种平等的主体出现在法律面前。这本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是中国法治进步与现代化的信心展示,表明了作为执法主体警察对法律的尊重,是理性文明的现代社会内容。“双起”不是要警察运用公权力进行私力救济,不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滥用,“双起”只不过是法律文明在警察身上的明确体现,是捍卫法律尊严和正当人身权益的制度性机制。民警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当发生侵害民警合法权益、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案件时,要严厉打击,坚决打掉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执法机关的威严,有效保护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运用法律武器,对违法犯罪份子予以严厉打击,最大限度发挥惩戒和教育警示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都规定了民警在正当的公务活动中合法权益受保护的条款,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运行方式。  

  对于警察维权要建立司法机关联动机制。对于侵犯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行为,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运用法律法规,诉求法律途径的达到维权的目的。不仅要维护执法者的权益,捍卫法律的尊严,同时也给肆意侵犯警察权益的违法者以严正的警告。另外,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营造良好执法环境。要善于借助各类新闻媒体,树立公安民警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形象。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防止个别媒体借个案进行片面宣传、不实报道和人为炒作,尽最大努力为民警执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提升网络舆情引导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网络舆情监督中发现自身工作不足,及时纠正,更好地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努力在网络上树立公安机关负责、大度、求真、务实的良好形象。

 

消息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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