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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全国妇联发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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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发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发表日期: 2015/12/5 14:31:10 阅读次数: 487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今天,全国妇联在京召开“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首次发布了林某某申请人身保护案、于某某与梁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民政局申请撤销邵某监护人资格案、高某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等涉及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人身权利、就业权益、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以及儿童监护、性侵儿童犯罪的10个典型案例。全国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谭琳,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王晓光等出席了发布会。

    据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高莎薇介绍,这10个案例,不仅在妇女儿童权益类型上具有代表性,更在案件办理过程和效果上具有代表性。

    记者了解到,在林某某申请人身保护案中,家暴受害者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裁定,在段某诉谢某、左某排除妨害案中,更是人身保护裁定先行,集中体现了人身保护裁定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的重要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原副庭长薛淑兰表示,今年3月,《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将“依法及时、有效干预”确立为一项基本原则。家庭暴力往往具有反复发生、逐渐升级,最后爆发为重大刑事案件的特征。家暴受害人及时报警、保存证据是保护自己权益的最佳方式。

    记者发现,此次发布的10个案例中,有四例事关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尤其在撤销监护权、变更抚养关系、对未成年人的救助和安置等热点难点话题上多有涉及。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称,在频发的监护人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中,这些案例十分典型,不仅将孩子从长期反复遭受严重人身侵害的家庭中解救出来,而且在司法实践中进行了有益探索,例如如何实践将未成年人“带离”危险家庭、撤销父母监护人资格后如何安置未成年人等。

    “未成年人保护不仅仅是一个部门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高级检察官刘雅清表示,以两起性侵女童案件为例,由于被害人年龄小,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举证能力,办案过程中常遇难题。⇨下转第三版 

     需要通过公检法各部门的协调,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的关爱和救助,才能形成多部门联合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局面。

    据“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显示,在就业方面遭遇过性别歧视的女性占10%,男性仅为4.5%,其中反映因结婚、怀孕、生育而被解雇的人群中,73.6%为女性,反映出我国女性的平等就业权遭受侵害较为突出。

    记者了解到,在高某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中,公司始终未与高某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哺乳期间对其提出辞退。高某的代理律师从女性平等就业权的角度入手,指导高某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搜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在仲裁和诉讼中争取了主动,最终获得了应有的补偿。

    “仅有推动性别平等、保护妇女权益的立法是不够的,还要相关组织及其人员转变歧视妇女的观念,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薛宁兰称,当前劳动就业领域中,对女性的歧视和差别对待仍时有发生,职场女性应自觉学法用法、积极主动维权。

    推选和发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是全国妇联“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反映了目前妇女儿童维权的重点难点,体现了各级司法机关与妇联组织的协调配合,展示了近年来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创新发展,为今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示范指引。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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