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等要求,司法部根据“能减尽减”“优化服务”的原则,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在前期征求相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形成了《司法部拟保留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19年12月14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hengmingqingli@126.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司法部拟保留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意见反馈”。
附件: 《司法部拟保留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 .xlsx
司法部
2019年11月25日
消息来源:司法部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