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直播坠亡:网红刷屏 平台担责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直播坠亡:网红刷屏 平台担责
发表日期: 2019/12/31 9:30:41 阅读次数: 591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焦点

    2019年11月22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花椒直播平台对于“极限运动第一人”吴永宁的坠亡存在过错,应承担部分民事侵权责任,赔偿其家属3万元。2017年,吴永宁开始在花椒直播平台发布大量徒手攀爬高楼的视频。同年11月8日,吴永宁在攀爬高楼时失手意外坠亡,其母亲随后起诉直播平台,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关注

    吴永宁直播坠亡事件终审宣判后,本报刊发《直播平台不能甩脱“审核责任”》等评论文章,探讨了网络视频直播中存在的隐患以及网络服务的提供商须切实履行的责任问题。

    点评

    随着大量视频直播的涌现与火热,不少为追求流量与粉丝的网红及平台尝试寻找新奇刺激的直播活动来博人眼球,完全不顾及底线和审核责任,通过不断刷屏的方式猎奇逐利。直播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提高平台知名度、用户活跃度,面对可以预计的风险没有对上传视频是否违规、违背社会道德进行规制、审核,而是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装睡”行为逃避,因此造成悲剧,应当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此番直播平台的败诉表明,网络直播不应违反公序良俗,网络空间也不应成为只驱逐利益而不顾道德、公众影响和社会责任的不法之地,网络播主及平台管理者应当严格恪守法律底线,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为社会提供更多有意义的正能量。(董星雨)

 

 

 

消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上一篇:上海高院今日发布《实施意见》
下一篇:上海金融法院发出首份司法确认裁定书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