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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服务专业服务 → 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谈商标法第三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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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谈商标法第三次修改
发表日期: 2013/6/26 16:00:23 阅读次数: 894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新版商标法将为公众提供哪些便利?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谈商标法第三次修改

    吴群表示,新版商标法有望为公众申请注册商标提供多项更加便利的服务措施,包括:扩大申请范围、提供电子申请方式、减少申请成本等。

    从早期的招牌、字号,到现在的文字、图形,商标的形式不断创新发展。那么,声音、颜色能否申请注册商标呢?据吴群介绍,新版商标法草案取消了现行商标注册的可视性要求,规定声音、单一颜色也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这将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

    实际上,目前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声音、颜色,甚至气味、动态商标都已得到法律的认可。吴群认为,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新型商标申请的法律之门即将打开,随着科技能力及商标实践的发展,待时机成熟时,我国还将陆续开放其他类型的新型商标。

    申请注册一个商标,往往要抱着一摞材料多次往返工商部门。互联网这么发达,能否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申请?早在2009年,工商总局商标局就已经开始试点这种新的申请方式,但目前仅允许部分获得授权的代理组织提交除自然人申请、有优先权的、人物肖像等之外的普通商标注册申请。

    据吴群介绍,新版商标法草案全面开放电子申请方式,允许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商标申请。这将为当事人提供极大便利,进而促进市场主体申请商标的热情。

    此外,新版商标法草案还新增了“一标多类”的申请方式,允许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不仅可以进一步减少当事人办理手续的时间,还能节约当事人申请商标的经济成本。

    现行商标审查制度不利于商标审查员与申请人之间的沟通,因为缺乏沟通和解释,商标申请资料往往因为小的瑕疵而被驳回。据吴群介绍,新版商标法草案针对这一缺陷规定了审查意见书制度。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可以向申请人发送《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对其商标申请做出说明或修正,从而提供了重要的沟通渠道。

    我国现行商标法1983年正式施行,1993年和2001年先后两次修改。2003年上半年,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工作正式启动。去年12月,商标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审议商标法修正案。

    为此,吴群特别强调,上述内容可能与审议通过后的商标法内容有所不同,但提供便利服务这一基本原则不会变。

 

 

 

消息来源: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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