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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性典型案例综合性典型案例 → 三中院审理“保证人还款承诺起争议 保证责任如何认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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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院审理“保证人还款承诺起争议 保证责任如何认定”案
发表日期: 2016/12/28 10:10:36 阅读次数: 969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我是今天直播的主持人王亚楠。

    [13:40:54]
  • [主持人]:

    今天负责审理案件的是我院民三庭。该案适用普通程序,由本院民三庭王黎、金园园、张海洋组成合议庭。审判长王黎,民三庭审判长,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有着丰富的审判经验。合议庭组成人员张海洋,民三庭助理审判员,北京大学法学硕士,法学知识扎实,审判经验丰富,多次获得当事人锦旗表扬。合议庭法官金园园,民三庭审判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业务扎实,工作积极,多次获得个人奖励荣誉。本院书记员俞洁担任法庭记录。

    [13:41:39]
  • [主持人]:

    下面介绍一下今天庭审案件的基本情况。

    [13:42:03]
  • [主持人]:

    叶某在一审起诉称:2012年1月16日,叶某作为出借人,黄某作为借款人,杨某、中徽安泰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签订借款协议,借款3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现黄某未还款,要求黄某偿还借款300万及相应利息,杨某、中徽安泰公司对承担保证责任。

    黄某一审答辩称: 该借款协议只是以其名义签订的,借款实际上由杨某和中徽安泰公司使用,故不同意还款。

    杨某、中徽安泰公司一审答辩称,保证期间已过,不同意承担保证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黄某作为借款人在借款协议上签字,合法有效,应当承担还款责任。杨某、中徽安泰公司于2012年7月25日出具《贷款本息展期申请》及2013年8月30日出具《还款说明》系对还款时间作出承诺,视为其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判决,黄某向叶某偿还借款300万元及相应利息,杨某、中徽安泰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杨某、中徽安泰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黄某追偿。

    杨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13:42:35]
  • [主持人]:

    现在庭审开始。

    [14:01:07]
  • [审理情况]:
    公开开庭审理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法庭内要保持肃静,关闭通讯设备,不得喧哗,禁止吸烟;
    2、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3、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相和拍照;
    4、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和提问。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庭。
    [14:23:14]
  • [书记员]:
    报告审判长,上诉人杨颖洁与被上诉人叶枫,原审被告黄祥生、北京中徽安泰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各方当事人均已到庭,法庭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 审判长]:
    请坐。本案已于2016年11月28日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各当事人是否同意今天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
    [ 均]:
    同意,请法院尽快对本案进行处理。
    [ 审判长]:
    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首先由上诉人陈述自己的姓名、年龄、住址、工作单位;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代理权限。
    [14:23:44]
  • [上诉人(原审被告)]:
    杨某,女,1977年2月出生,汉族,住山西省太原市。
    [ 委托诉讼代理人]:
    许晓斌,北京市帅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 代理权限]:
    特别授权。
    [ 审]:
    现在由被上诉人陈述自己单位的正式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和代理权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叶某,男,1938年11月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
    [ 委托诉讼代理人]:
    杨传柱,北京市金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 代理权限]:
    特别授权。
    [ 原审被告]:
    黄某,男,1970年3月出生,汉族,住福建省。
    [ 原审被告]:
    北京中徽安泰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
    [ 法定代表人]:
    杨颖洁,总经理。
    [14:26:24]
  • [审]:
    各方当事人对对方的身份有无异议?
    [ 上诉人]:
    没有异议。
    [ 被上诉人]:
    没有异议。
    [ 原审被告]:
    没有异议。
    [ 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各方当事人,今天的旁听人员中有证人在庭吗?如有证人,应在庭外等候。
    [ 上诉人]:
    没有。
    [ 被上诉人]:
    没有。
    [ 原审被告]:
    没有。
    [14:27:14]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审查,各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出庭手续均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诉讼。
    现在开庭(敲法槌)。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2016)京03民终12868号上诉人杨某与被上诉人叶某、原审被告黄某、北京中徽安泰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4)朝民(商)初字第44829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一案本案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王黎担任审判长,会同本院法官张海洋、法官金园园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俞洁担任法庭记录。
    [ 审判长]:
    庭前已经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了《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对于诉讼权利、诉讼义务及文书上网相关规定,各方当事人是否清楚?如果认为本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更换上述人员。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合议庭成员或书记员回避?
    [ 上诉人]:
    清楚,不申请回避。
    [ 被上诉人]:
    清楚,不申请回避。
    [ 原审被告]:
    清楚,不申请回避。
    [14:27:36]
  • [审判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均须在互联网公布,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
    (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的;
    (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如当事人认为裁判文书符合上述不宜公开范围,应当在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经本院审核,理由正当的,裁判文书不在互联网公布。
    各方是否听清,是否同意本案裁判文书上网?
    [ 上诉人]:
    听清,同意。
    [ 被上诉人]:
    听清,同意。
    [ 原审被告]:
    听清,同意。
    [ 中徽安泰]:
    不同意。
    [14:28:09]
  • [审判长]:
    本案已于2016年11月28日组织各方进行询问,如果各方仍坚持上次询问中陈述内容,该内容将作为本次庭审内容的一部分。各方是否听清,是否坚持上次询问时的意见?
    [ 均]:
    听清,坚持。
    [ 审判长]:
    庭前询问内容将纳入本次开庭内容,各方是否同意?
    [ 均]:
    同意。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之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上诉人宣读上诉状,明确上诉请求和理由。
    [ 上诉人]:
    上诉请求、事实及理由与上诉状一致。补充,一审判决认定错误,且未对主要事实进行认定,一审法院认定的还款说明与事实不符,该说明并非杨颖洁出具。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有误,对于保证期间界定有误,上诉人保证期间早已经届满,不应该承担保证责任。
    [14:29:14]
  • [审判长]:
    被上诉人就上诉人的上诉理由进行答辩。
    [ 被]:
    我方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的上诉应该驳回。期限届满后,杨颖洁与中徽安泰公司共同出具了延期还款申请,将款项延期到2014年6月。这是对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确认。对于案外第三人代为付款的情况,一审已经查明了。
    [ 审]:
    原审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 黄]:
    叶枫从来没有向我主张过权利,这笔钱不是我使用。
    [ 中徽]:
    同杨颖洁上诉意见。
    [14:35:12]
  • [审判长]:
    各方当事人是否有新证据向本法庭提交?
    [ 上诉人]:
    没有。
    [ 被上诉人]:
    没有。
    [ 原审被告]:
    没有。
    [ 中徽公司]:
    没有。
    [ 审判长]:
    本案举证期限今天届满,法庭不再收取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双方是否清楚?
    [ 均]:
    清楚。
    [ 审判长]:
    对于马维茂的转款,收据双方认可吗?
    [ 上诉人]:
    认可。
    [ 被上诉人]:
    认可
    [ 原审被告]:
    认可
    [ 中徽公司]:
    认可。
    [14:35:30]
  • [审判长]:
    双方借款协议中对于保证期间如何进行约定
    [ 上诉人]:
    没有约定
    [ 被上诉人]:
    有约定,期间届满后,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原审被告]:
    有约定。
    [ 中徽]:
    没有约定。
    [ 审判员]:
    对于《还款说明》中杨颖洁的签字是代表公司的行为还是个人的行为,双方有何意见?
    [ 上诉人]:
    代表公司。
    [ 被上诉人]:
    如果杨颖洁是职务行为应该在公司下面签字,但实际上,杨颖洁是在独立地位处签字
    [ 原审被告]:
    同被上诉人
    [ 中徽]:
    代表公司。
    [14:36:18]
  • [审判员]:
    还款说明针对哪笔款项?
    [ 上诉人]:
    除2013.8.21款项,杨颖洁还款说明是指向中绿公司借款,与本案无关
    [ 被上诉人]:
    针对本案。
    [ 原审被告]:
    同被上诉人
    [ 中徽]:
    通上诉人
    [ 审判员]:
    对于《展期申请》中,“所有贷款本金”针对哪笔款项
    [ 上诉人]:
    4000万
    [ 被上诉人]:
    4000万与本案无关,本案明确出借人是叶枫,针对的是包括300万的所有本息。
    [ 原审被告]:
    针对的是叶枫的300万。
    [ 中徽]:
    指的是4000万。
    [14:40:12]
  • [审判员]:
    双方认为根据还款说明和延期申请,本案的300万元的最后还款期限截止到何时?
    [ 上诉人]:
    2014年1月17日
    [ 被上诉人]:
    2014年6月
    [ 原审被告]:
    同被上诉人
    [ 中徽安泰公司]:
    2014年1月17日
    [14:43:11]
  • [审判长]:
    合议庭成员是否还有要询问的问题?(询问左右)
    [ 审判长]:
    各方当事人对事实部分是否还有补充?
    [ 上诉人]:
    贷款本息展期申请一审没有提交,针对的是4000万。
    [ 被上诉人]:
    没有,坚持答辩意见。
    [ 原审被告]:
    没有。
    [ 中徽]:
    没有。
    [14:45:54]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现在开始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当围绕本案争议焦点进行。首先由上诉人发表辩论意见。
    [ 上诉人]:
    坚持认为本案事实没有查清。保证期限已经过期,保证期间内被上诉人没有主张权利,其权利已经消失。
    [ 审判长]:
    现在请被上诉人发表辩论意见。
    [ 被上诉人]:
    上诉人强调的事实是矛盾的,一审中上诉人要求鉴定又放弃鉴定。如果按照上诉人说法,上诉人没有必要向叶枫提出申请延期。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债务人均有权要求第三人履行权利义务,收据中上诉人也同意。上诉人单方出具的还款说明不能改变还款期限。我们提起诉讼没有超过保证的除斥期间。
    [ 审判长]:
    原审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 原审被告]:
    没有补充。我一直以为这笔款项已经还了,不清楚情况。
    [ 中徽]:
    2013.8.30的还款说明明确有两个借贷关系,分别为4000万与300万,展期申请是针对4000万的与本案无关。
    [14:46:55]
  • [审判长]:
    双方是否还有补充意见?
    [ 上诉人]:
    还款说明是中徽安泰出具的不是杨颖洁出具的。
    [ 被上诉人]:
    没有。
    [ 审判长]:
    原审被告发表补充意见?
    [ 原审被告]:
    没有。
    [ 中徽]:
    没有。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现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是否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调解?
    [ 上诉人]:
    同意。
    [ 被上诉人]:
    同意。
    [ 原审被告]:
    同意
    [ 中徽]:
    同意
    [14:48:02]
  • [审判长]:
    鉴于各方没有具体调解方案,本案当庭不组织调解工作,庭后如果各方有调解意见可以随时与法庭联系。
    [ 审判长]:
    下面由各方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 上诉人]:
    坚持上诉意见。
    [ 被上诉人]:
    坚持答辩意见。
    [ 原审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 中徽]:
    坚持答辩意见。
    [ 审判长]:
    合议庭将对本案进行评议,如合议庭评议后认为本案不需要再进行开庭,将通知各方宣判时间,各方是否听清?
    [ 上诉人]:
    听清,我方因路途遥远,请求法院将裁判文书邮寄送达。
    [ 被上诉人]:
    听清,我方因路途遥远,请求法院将裁判文书邮寄送达。
    [ 审判长]:
    好的。现在再次确认一下当事人的送达地址与地址确认书是否一致。
    [ 均]:
    一致。
    [ 审判长]:
    今天庭审到此结束,请当事人阅读笔录后签字。现在休庭(敲法槌)。
    [ 书记员]:
    请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退席。
    [14:49:10]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4:51:07]
  • [主持人]: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刘娜同志对本次庭审直播的大力支持。

    [14:51:19]
  • [主持人]:

    感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技术部门的技术支持。感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的全力配合。感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警队的积极参与。感谢苗振跃、张旭燃本次直播记录。

    [15:05:45]
  • [主持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5:05:55]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  

    消息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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