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遭他人冒用身份办卡贷款身负不良征信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遭他人冒用身份办卡贷款身负不良征信
发表日期: 2026/7/9 20:34:02 阅读次数: 140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本报讯(记者 周瑞平 通讯员 时曼青)宋某遗失身份证后及时挂失,竟还是被他人“借身份”办理了一张借记卡和一笔银行贷款,并因逾期未还款留下了不良征信记录。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借记卡纠纷案,确认借记卡合同对宋某不发生法律效力,涉案债务非宋某本人所负,判令A银行立即消除宋某不良征信记录。

  2014年,宋某不慎将身份证丢失,发现后第一时间挂失并补办了新身份证。2021年2月,宋某在查询个人征信报告时,发现自己在A银行有一笔5500元的个人消费贷款未清偿,且已逾期。经查,该笔贷款系2016年5月20日,有人通过某APP向A银行申请,该APP电子账户绑定了B银行的借记卡,贷款于2016年5月22日发放。宋某表示B银行的借记卡非其本人开通,A银行发放的贷款也非其本人申请。

  宋某多次主动与两家银行沟通,要求核实情况、消除不良征信记录,但两家银行始终未予解决,该不良征信记录给宋某的生活带来了极大困扰。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宋某将两家银行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涉案贷款并非其本人债务,并判令A银行消除其名下的不良征信记录。

  诉讼中,宋某申请对B银行开户申请书上的落款笔迹进行鉴定。因B银行无法提供申请书原件,笔迹鉴定未能进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金融机构依法应当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资料保存管理制度,B银行未提供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情况的各种记录和资料,无法证明其已经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核实了客户信息。宋某主张并未在B银行开立涉案借记卡,并申请对《个人账户开户申请书》上签名进行笔迹鉴定,B银行因未能提供宋某开户资料原件,导致笔迹鉴定无法进行。且经调查,办理该借记卡的手机号非宋某本人所有。综合双方举证能力、证据保管义务,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B银行无法完成举证义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故涉案借记卡对应的借记卡合同对宋某不发生法律效力。

  鉴于涉案贷款系他人冒用宋某身份申请,宋某属于被冒名人、不是合同相对人,其对贷款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A银行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报送更正资料并消除宋某借款逾期信息记录。

  综上,法院判决B银行的借记卡对应的借记卡合同对宋某不发生法律效力;宋某不承担A银行个人消费贷款5500元及相应逾期利息等的偿还责任;A银行撤销其上传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系统中有关宋某5500元个人消费贷款的不良征信记录。宣判后,两银行履行了判决。


消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上一篇:租来的房子墙面霉菌丛生,维修费用谁担?
下一篇:交通事故受害方有基础疾病,赔偿能“打折”吗?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