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8日电 28日上午,中国人大网、新华网、人民网联合邀请参与代表法修正案草案起草、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许安标、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伯钧,与广大网民就代表法修改的相关问题进行在线交流。许安标回答了网民“为什么还要修改代表法”的问题。
[主持人]第一个问题是“一颗凡心两手准备”的网友,他问代表法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律,自1992年以来实施以来效果怎么样?现在为什么要修改代表法?
[许安标]代表法总体上也是适应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需要的。
[许安标]为什么还要修改呢?主要是考虑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代表的构成、素质以及履职的环境、条件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代表履职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一些代表履职意识比较弱,缺乏履职热情,履职不够积极主动。还有些代表对履职方式和规范把握不准,没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执行代表职务,同时在代表履职保障方面也有不少困难,因此有必要对代表法进行充实、补充、修改、完善,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大家知道,在2005年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支持、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探索,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形成了不少好的做法。这些都为进一步修改完善代表法积累了经验,创造了条件。应该说修改代表法获得了一个难得的机遇。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提高,对代表履职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
近年来,修改代表法的呼声一直很高,今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403位代表提出13件关于修改代表法的议案,9名代表提出两件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建议,还是比较集中的。根据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代表法的修改工作。在今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将其列入一类立法项目。作为立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推进完成。在今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已对代表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对“一颗凡心两手准备”网民所提的问题就回答到这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