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和实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切实保障公安执法工作合法有序进行,2012年5月5日,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公安执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李文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尚新分别致辞。 研讨会就刑事诉讼法修改和贯彻实施过程中的热点问题,以及公安执法工作中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展开热烈讨论。与会代表认为,本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继1996年修订16年之后的再次修改。新的刑诉法修正案共110条,除20余条涉及人民法院审判制度等规定与公安执法有着间接联系外,其余条款几乎都和公安机关的刑事执法活动直接相关。同时,新的修正案丰富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办案手段(技术侦查、卧底侦查、控制下交付等),使许多性质模糊不清的侦查措施有了法律依据,如扩大了查询、冻结财产的范围,细化逮捕条件,延长重点复杂案件的传唤、拘传时间,增加证据形式等。因此,学习贯彻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安刑事执法工作意义重大。 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全国律师协会等部门,以及北京、河南、黑龙江、甘肃、安徽、内蒙古等地公安政法机关和社会科学院、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政法大学、刑警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陕西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等院校的有关领导、专家和学者参加了研讨会。
消息来源:中国警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