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会上强调,加大办案力度绝不是简单的数量增加,应该是数量、质量、效果的统一。
曹建明:既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办案质量,又防止该捕不捕、该诉不诉、有案不立,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冤错案件的发生。
全国检察机关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特别是要严格证据标准,凡案件事实不清的不能定案,凡证据不确实充分的不能定案。不按规定执行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明明知道协调意见不对,也不向上请示报告的,造成冤错案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