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陆中国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商务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com.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tfshzc@mofcom.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条法司,邮编:100731。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15日。
2014年4月16日
点击查看附件:《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消息来源:国务院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