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一批新规3月实施:社区矫正再添规程 放射性废物将受严管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系列报道: QQ大战360
 检察日报:"发帖者是谁不重要"应成为共识
 教育部:与学校利益相关单位不得编写教辅材料
 搜狐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礼品回收成洗钱新渠道 数十万名表首饰可变现
 “电焊工资格证可以花钱买”
 中国禁止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 每人限带一只猫狗
 新华视点:“假古董”如何卖出古董价?
 江苏邳州商人承认2.2亿元“汉代玉凳”由其组装
法律新闻 → 买保险不赔?法院调解促理赔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买保险不赔?法院调解促理赔
发表日期: 2014/5/12 10:24:53 阅读次数: 641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购买人寿保险,在出现保险理赔情形时却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5月5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小然住院医疗费2168.33元。

  2013年9月1日,父母为正在读幼儿园的小然向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住院费用补偿医疗险,保险期间为一年。2013年10月,小然因病到来宾市中医院检查,经医院诊断为:1、手足口病2;急性支气管炎。小然因此住院了6天,共花费2185.62元。出院仅十多天,小然又因急性支气管炎在来宾市中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2105.82元。小然病愈后,父母想到自己曾在保险公司为小孩买过保险,便找到这家保险公司,要求对方进行理赔。不料,遭到了对方的拒绝,理由是“被保险人此次因病住院的时间在合同约定的等待期90日内,且未能提供属于续保的凭证”。经多次交涉,保险公司仍然拒绝赔偿。无奈之下,小然只好起诉到法院,请求被告赔偿保险金2454元及律师费1000元。

  法院依法受理后,发现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并未就保险免责条款向原告说明,也未作特别提示。随后,法院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保险公司同意支付给原告小然住院医疗费2168.33元。




消息来源:中国法院网


上一篇:时评:媒体监督世奢会 如何保护新闻源
下一篇:住房联网阻力重重 公众期待反腐并降房价或难实现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