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因无明确的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监管,司法鉴定长期存在多头鉴定、重复鉴定、违规鉴定、久鉴不决等现象;近日,宁夏出台《关于加强司法鉴定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将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管理,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中央“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要求。
今后,自治区司法厅负责全区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安全厅管理本系统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履行对本系统所属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格审查、年度审验、资格延续与变更注销等职责,对经审查合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应向自治区司法厅申请备案登记,并由自治区司法厅依法核准登记,统一编制名册予以公告。今后,如政法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与当事人发生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将委托与政法机关无隶属关系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政法机关所属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回避。
截至目前,全区依法核准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共有65家,有司法鉴定人590名。
消息来源:正义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