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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最高检:给童模穿上“法律保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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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给童模穿上“法律保护服”
发表日期: 2019/5/28 12:52:52 阅读次数: 675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记者白阳、陈菲)今年4月,一则“童模妞妞被踹视频”在网上流传,迅速引发社会对儿童模特群体权益保护问题的关注。记者从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杭州检察机关已牵头推动建立童模保护机制,对童模行业中存在的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规范。

  童模辍学、超时拍摄、遭受辱骂殴打、违法代言……“童模妞妞被踹视频”让看似光鲜的童模行业背后的监管问题凸显出来。据悉,“妞妞事件”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在省、市两级院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涉众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监督,多次对事发拍摄基地进行走访调查,听取各方意见,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青团滨江区委会商研判后,于今年5月会签《关于规范童模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童模活动范围,对活动场所、内容、强度等作出详细规定,如规定不得让儿童穿戴有违公序良俗的服饰进行拍摄,不得因童模活动使儿童辍学或变相辍学等。意见同时明确童模行业从业人员及监护人的责任,突出强调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童工,不得实施殴打、辱骂等虐待行为等。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干预。必要时,检察机关可通过公益诉讼等形式对童模进行司法保护。

  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使儿童模特成为新兴产业,同时也暴露出儿童权益保护相关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主动与行政执法机关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密切协作,给童模穿上“法律保护服”,携手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坚实保障。

 

 

消息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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